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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汇到款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18-03-06   点击数:

各位老师:

现将外到款汇业务办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外汇到款业务办理流程

1)会计人员收到银行业务岗人员从银行取回的业务回单;

2)会计人员按时间顺序登记外汇来款信息,并放置于核算中心7号窗口柜台;

3)经办人到7号窗口查询外汇来款信息,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;

4)银行业务岗将相关材料提交银行,并取回结汇材料交给会计人员;

5)会计人员根据结汇材料进行账务处理,打印信汇收入登记单,并通知经办人员。

二、提交银行的材料内容

1)合同原件、复印件、翻译件各一份;

2)形式发票(INVOICE);

3)外汇收入说明。

如果是小额报名费,只需提供形式发票、外汇收入说明(如果生源来自俄罗斯等涉敏国家,还需提供承诺函、录取通知、签证页复印件、未录取说明等)。

特别提醒: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校章。

财务处

2018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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